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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高效 风清气正——江苏淮安中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述

时间:2014/12/26 16:56:16  作者:余増明  来源:中国梦中国视线  查看:573  评论:0

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中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强化“两个责任”为关键,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在12月24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会上,该院做法得到了市委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把发挥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作为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认真贯彻最高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两个责任”意见的实施办法,把“两个责任”融入到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去,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及其他工作科学发展。

预防为先,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制定出台以领导班子带头、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体干警广泛参与的廉政教育实施计划。年初,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廉洁司法教育专项活动”,组织干警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报告会,开展“三警一线”教育。4月份,市中院院长钱斌为干警上一堂“聚焦‘四风’,践行‘五德’”为主题的廉政课。7月,开展以“认清权力、敬畏权力、用好权力”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月活动。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廉政专题警示教育6次。12月2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葛平专程来中院给全市法院干警上廉政课。

领导垂范,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7月,钱斌约谈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党组集体约谈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院纪检组长逐个约谈市中院2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督促检查,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年初,各基层法院院长、市中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钱斌递交全年党风廉政责任状,对“一把手”廉政责任作出明确要求。修订完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综合考评细则,将廉政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法院或部门不得参与年终评功评奖,排名靠后的法院由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一把手”进行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制定出台《责任分解表》,确定45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严格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依法办案,推动全市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73件8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人。充分利用法院司法资源,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严格要求,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优先配备纪检监察干部,明确市中院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干警任用提拔时,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或建议。明确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围绕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源头预防“四个任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执纪问责。

强化督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委规定有效落实

2014年,淮安中院会议比去年同期减少46.12%,发文减少31.13%,信息简报减少21.56%,公务接待费减少15.16%,各类评比表彰也大幅减少,节庆娱乐活动全部取消。市中院清理办公用房面积311.5平米。

查源头。强化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功能,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廉政隐患,及时进行预警、提醒、谈话、质询。建立和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市中院选任21名廉政监察员,密切关注所在部门干警的廉政动向;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期限管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压缩腐败空间。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开展明查暗访,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法院

开放日活动,及时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整改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不廉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信访投诉381件, 均逐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查专项。集中对元旦、中秋、春节等节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对全市法院4次审务督察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公开承诺内容和举报电话,出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及承诺》,进行专项督查,对2名值班人员不在位等情况进行通报。

查重点。加强对法院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督查工作,狠抓各项廉政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预警。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督查,加大协管力度,及时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加强对法院“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市中院局域网全面公开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权力行使流程图,促进重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出台《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对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及时报告并填写《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登记表》,各部门按月向纪检部门报告,确保过问案件留痕。

查日常。2014年,该院发布作风建设通报35期,通报上班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等40余人次。发挥电子监察监控中心作用,加大对中院和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在开庭、立案、信访接待、安全检查、调解谈话等司法行为的监控力度,坚持对中院机关督查情况每周通报、基层法院每月一通报,全年共发监控通报60期,对市中院和基层法院18个单位(部门)在庭审、谈话、着装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通报,有力促进了司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整改整治: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群众路线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召开之后,淮安中院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整改整治,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活动取得成果。

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感,扎实抓好整改整治。中院先后召开三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对群众反映的67条意见、自身排查的90个司法不规范问题、市委督导组反馈的20条意见、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材料查摆出的153个问题,认真制定具体实在的“两计划一方案”,做到见事见人见举措,形成清晰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线路图”,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缩水分。

以专项整治的组合拳,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制定出台《“开展专项整治,构建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聚焦突出问题,出重拳、下猛药,以重点突破之功收整体提升之效。集中开展整治案件质量不高、司法政绩观偏差、司法行为不规范、“四难三案”、“立案难”、“执行难、执行乱”、机关作风“庸懒散拖”、信访积案清理、司法公开不到位等9项专项整治活动。

以制度建设的铁笼子,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对中院2011年印制的《制度汇编》中的105项规范性文件逐一过堂,废止13项,修改27项,新建12项,形成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制度执行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发挥社会力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审判监督员”适时进行明查暗访,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以制度的倒逼机制遏制和根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真正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余増明)


来源:中国梦中国视线

                                                                   责任编辑:马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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