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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一些蛀虫钻进大树里比大老虎更凶残

时间:2019/9/21 14:01:14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482  评论:0
大家好我叫崔社会(电话:13989248368)退伍军人,现年60岁。我当兵六年,曾经抢险三次负伤,得到首长表扬时心里无比的自豪和满足。退役36年历经三场官司,都遭到权贵的黑手,逃到云南山区躲灾,一双儿女从读高中到研究生,一日三餐基本上就是靠馒头和榨菜,苦苦地完成学业。单祸不单行,在离退休只有四年时间又被用人单位踢出门外。有句话说“不能让当兵的流血又流泪”。可我们为人父母,让儿女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没有眼泪,只有心在滴血。现反映我所遭遇三场官司血与泪!
  我退役前父母过世,家中的窑洞坍塌,无家可归,部队首长就和礼州镇镇政府领导协调,安置我为礼州镇企业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政府单位双制下岗,此时已在镇政府工作13余年。2011年镇领导看我家庭困难,又是退役军人还有在政府工作的经验,就依法签订了《用工合同》上岗。2015年新来党委书记曹伟动不动就骂我烂兵痞,并把我强行辞退,以至于56岁的我及家人失去经济来源而无法生活下去,就进行劳动纠纷诉讼,法院违反劳动立法宗旨无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肆意践踏劳动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优惠政策。偏偏按《民事诉讼》审判,把举证责任推到劳动者一边,我提出质疑,法官称:“要采用哪条法律规定是法官的权利”就此驳回我的诉求。
  在1999年因拖欠钢材货款打官司,判决胜诉进入执行程序时,原任凉山州中级法院副院长罗国权作为对方代理律师,串通其它几个法官做伪证,中院作出(2000)凉民终字第36号裁定发回重审,经重审、再审后我又胜诉,可案款执行不回来。2007年找到执行法官,其法官拿出一涨白条称: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某领导写条子,市法院主管某领导同意已把案款支付给他人,2017年12月26日我找到市法院管执行的副院长递交追索案款申请。结果遭到法警打得鼻青脸肿,我带着血迹伤痕向州、市相关部门投诉,结果无人理。2008年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法律救助的名义给我36000余元,让我息访,但至今不知案款去向。
  凉山鼎仁律师事务所郭朝晖串通西昌市法院王治国,用欺骗手段获取西昌市工商局个体科科长信任,将西昌市工商局公告文件中债权人崔社会的名字用墨汁涂掉加盖西昌市工商局个体科公章,以此为据将20余万元债权判给另外股东。我找王治国理论,他直接喊人把我打出门外,随后我找省、州、市工商局投诉,2004年州工商局作出了(2004)凉监建字第一号监察书称:工商局个体科涂改工商局文件,并加盖个体科今年属越权行为,应承担一切后果。西昌市工商局第一个回复不认帐,第二个回复称“涂改的文件无效”,不承担一点责任。这些损失该谁承担?随后我到省人大上访,人大介绍去高院上访,前往高院的途中背后来三个人上来就将我按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等反应过来时,只听到:“快滚回西昌,否则你小命难保。”这一句话,我爬起来想了好久,若真被他们整死,我的妻儿老小怎么活啊?算了吧,不上访了,回家保命要紧!举头三尺有神明”,告诫不法单位人员,高悬正义之剑随时将穿透贪脏枉法者的心脏。
  综上所述句句真实,证据确凿,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所以我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秉公办案,对枉判 越权 打人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解决我养老医疗退休问题和赔偿强行辞相关偿问题,维护个人权益为我悲惨的遭遇讨一个公道!不要让为非作歹者继续危害社会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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